原网站栏目

重点学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原网站栏目  >  重点学科

湖南省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简介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0-06-25

2006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被湖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湖南省重点学科,成为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文科的第一个省级重点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的优势学科,主要学术骨干均集中在该学科。该学科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9人,讲师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 1 人,硕士生导师14人,5人具有博士学位,11人具有硕士学位,1人是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5人是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为周训芳教授,学术带头人有蒋兰香教授、姜素红教授和向佐群教授。学科带头人周训芳教授担任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2006年被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该学科设立了林业法学、环境刑法、环境法原理和环境行政法等四个研究方向,方向负责人分别为周训芳教授、蒋兰香教授、姜素红教授和向佐群教授。

林业法学方向是该学科在全国率先创设的研究领域,也是本学科的特色研究方向,关注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大政策与法律问题,为林业立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政策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撑。目前,该研究方向是全国唯一的林业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

环境刑法方向关注刑法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环境刑法基本理论、环境刑事立法、环境刑事责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预防,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为研究重点,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该研究方向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环境刑法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之一。

环境法原理方向以可持续发展、环境权、代际公平、代内公平、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为重点,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法理论体系为目标,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主流化与环境法的生态化,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环境行政法方向以环境行政管理、环境行政执法、林业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为研究重点,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本学科以环境、资源、生态为主题,有效整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的主要学术力量,经过17年的发展和学术积累,形成了自身的学科特色与优势,已处于湖南省领先地位,并在全国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学术影响。

本学科积极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在自然保护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森林保护立法、环境保护的主流化与生态化、“两型”社会建设、区域环境治理、物权法的实施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参与了国家的《自然保护区法》、《循环经济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论证和立法咨询,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环境法制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国际合作,并与IUCN环境法学院、GEF、日本中央大学、日本琉球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等境外学术机构和大学建立了紧密的学术联系,产生了较广泛的社会影响。撰写的《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立法研究报告》、《洞庭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与法律评估报告》、《物权法实施后林业法律的配套修改建议》、《林业渎职犯罪调研报告》等项目成果,分别被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林业局和湖南省林业厅采纳;《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教材》成为指导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干部培训教材。本学科已成为我国生态建设法制化的研究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为环境法制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政法学院硕导合影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环境法专家与外国环境法专家共同起草和研讨《中国自然保护地法建议稿》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的环境法专家一起访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