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叙述资助经费》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评选,拟推荐以下1位同学为资助人选,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号 |
政治面貌 |
资助等级 |
1 |
王淑媛 |
法学 |
20205642 |
共青团员 |
三等 |
公示期间为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制将书面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85623513.
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