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师生参加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12.4国家宪法日”暨典型职务犯罪案例通报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5 08:00 作者:h20180169 访问次数:0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日。政法学院辅导员蔡卓、石凯老师带领40余名学生前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典型职务犯罪案例通报活动。活动正式开始之前,全体师生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观法院,先后参观了法院诉讼厅、审判庭、诉讼调解中心。“零距离”地接触让大家深入体会到法院的威严,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也让政法学子们对“手持正义之剑,心怀公平之称”有了更深的理解。
本次活动在集体诵读宪法总纲条文中开始,在场人员再次感悟到了宪法精神。接下来由芙蓉区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钟建林通报了一起职务刑事犯罪典型案例的案情及判决情况,向大家陈述该案例的廉政警示价值和意义,给在场的政法学子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活动最后,在场全体人员集体诵读北宋周敦颐的《爱莲说》,与此次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相映,廉政传统文化的熏陶和现实案例警示作用的结合,大大加深了同学们对廉政传统文化的认识。2016级法学专业白晨同学,2019级法学专业肖晴、张业岱、吴燕、王姿怡、杨柳、肖曌霞、杨冰同学就此次活动畅谈自己的感想并且参加了“我是宪法朗读者”短视频录制。
此次国家“宪法日”法治活动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和实践意义,让参与活动的政法学子们对宪法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同时,走进法院有利于同学们感受法庭氛围,以实践促进专业学习,更好地领悟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