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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法研究所召开《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议稿)》专家评审会
发布时间:2018-08-03 15:00 作者:曾晓峰 访问次数:0
   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委托,2018730日下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组织召开了《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议稿)》专家评审会。评审会由我校社科处处长蒋兰香教授主持,评审专家组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爱年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王霞教授、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张运明处长、林业改革发展处蒋红星处长、浏阳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付志刚主任等八位专家组成,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担任组长。

 

  评审会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所长周训芳教授向专家组汇报了起草《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议稿)》的背景、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制度设计目标。周训芳教授说,课题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央顶层设计,把维护林农利益放在首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推进新时代集体林权流转规范有序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议稿)》,以期能够助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林业现代化的目标。 

  专家组在认真审阅《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议稿)》及起草说明的基础上,分别从民法、经济法、环境法、林业法的角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议稿)》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遵守了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准确把握了近期法律发展动态,充分吸收了地方立法成果,贯彻落实了中央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的顶层设计,对形成多元经营的林业生产格局,推动集体林权公开有序规范流转和林地规模经营、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专家组认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议稿)》在加强林权流转合同规范化管理、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和监管手段、突出诚信建设和市场主体自律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也建议课题组对林权流转合同鉴证和备案、诚信评价等方面的制度设计进行进一步论证,与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保持一致。这些意见和建议,为课题组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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