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8年上学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20 10:00 作者:曾晓峰 访问次数:0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有关要求,学院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考察内容。经班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党支部认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审核,拟推荐刘建兵等49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如下:
2015级行政管理1班:刘建兵、艾乐平
2015级行政管理2班:刘超、曹永霖、朱广森
2016级行政管理1班:翁丽贞、杜青青、文银杏、汤甜、黄勇、王海如、张丽
2016级行政管理2班:夏根、熊灿、袁婷
2017级行政管理1班:蒋耀聪、邓安琪、张志达、林敏、刘晃、王筱燕、刘嘉玲
2015级法学1班:张梦霞
2015级法学2班:仇平安
2016级法学1班:唐宇佳、瞿晓颖、董嘉靖、刘淇
2016级法学2班:苏用林、张琰、庞雅倩、贺翔
2017级法学1班:盛光宇、黄梦婷、李鋆昳霏、陈斌、王一帆、宁偲偲、高阳、林秋彤、黄碧蔓
2017级法学2班:周泽林、张倩、梁钊玮、陈扬
2016级 研究生:郑明果
2017级 研究生:姚娜子、陈美璇、曾梦睫
公示期从2018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制将其书面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85623513。
政法学院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