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成立了2016-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按照《政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委会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量化打分、组织评议,根据综合表现(见附表),最后拟推荐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韩晓玥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拟推荐2015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黄乔同学参与学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竞争性指标评审。现予以公示。
姓名 |
M1(课程成绩) |
M2(学术论文) |
M3(科研项目) |
M4(社会实践) |
是否过司考 |
是否过六级 |
韩晓玥 |
88.842 |
1.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的清污费索赔问题研究》 2.湖南省民商法学年会论文集优秀论文:《房屋涨价损失赔偿的实证研究》3.省刊研究生法学2017年第二期:《房屋涨价损失赔偿模式研究》 |
1.参与导师横向科研经费项目:林业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研究 2.参加全国法律英语大赛获得演讲比赛一等奖;参加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获得言辞辩论类三等奖,文书写作类一等奖和最佳辩手;参加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辩论赛,团队进入八强。 |
1.在律脉、尚格法律人等微信公众平台撰写了10余篇时评类文章。 2.参加法律英语考试。 3.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并结业。 4.在山东睿德律师事务所实习。 |
是 |
是 |
黄乔 |
86.44 |
省刊3篇: 1.在法制社会发表《增强大学生法制意识的思考》; 2.在法制博览发表《法制框架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探究》和《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的法律心理研究》 |
参加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获得言辞辩论类三等奖,文书写作类一等奖。 |
2016年下半年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任教半年 |
是 |
是 |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3-17日。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向评审委员会反映。0731-85623513(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