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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2018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18 17:00 作者:曾晓峰 访问次数:0

  为贯彻落实我校2018届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本科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长:蒋兰香 

  副组长:谭良 

    员:曾晓峰、阳永恒、熊玲君、梁旭 

    书:管桂香 

  面试小组成员由工作小组另行确定。 

  二、推免生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我院2014级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品行优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成绩符合以下要求: 

   1、第1至第6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均不计算重修成绩,下同)在本专业排名前15%以内,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二门。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3、在实践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成绩排名可以放宽,具体为: 

  1)综合测评的附加分在10-20(10分,不含20分),第16学期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0%以内(其它条件不变)。 

  2)综合测评的附加分在20分及以上者,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第(一)、(二)款”,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并公示,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附加分从高到低进行审定,在学校单列指标中直接确定为推免生。 

  三、推免生的综合测评 

  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一)综合测评要素 

  推免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见表1。综合测评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又包括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面试加权成绩两部分;附加分包括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技术发明等活动中取得的成就和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方面的特长等。 

  综合测评分=基本分 + 附加分       

    

    表1 政法学院推免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 

    

  (二)基本分计算办法 

  1、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候选人实际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 

  2、面试加权成绩 

  面试加权成绩=候选人实际面试得分(百分制)×10% 

  (三)附加分计算办法 

  1、 附加分中单个项目的计分办法详见“附加分评分细则”。 

  2、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不同类项目的得分可以累加。 

  四、附加分评分细则 

  (一)学科竞赛类 

   

  1、国家级(省级)竞赛指的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学科竞赛。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按同一类别降低二个级别进行认定。 

  2、团队项目如多人署名,排名分先后的,本人得分的公式为:得分=该项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排名不分先后的,本人得分=按前述公式计算出每个人的得分之后再折算成平均值。 

  3、国际级奖,由学院提供有关说明材料并由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按相应国家级计分;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按学科竞赛类相应奖级计分。 

  4、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记分,一等奖按“二等奖”记分,二等奖按“三等奖”记分,三等奖及以下不记分。 

  5、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竞赛,按名次确定加分,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第二名认定为二等奖,第三名认定为三等奖,其它名次均不加分。 

  6、学生竞赛类获奖材料须经教务处审核,“挑战杯”竞赛获奖材料须经校团委审核。 

  7、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学科竞赛和“挑战杯”竞赛不封顶累加;多次参加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的,只计算一次,不累加。 

  (二)研究与技术发明、著作、学术论文类   

  1、专利、著作等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且已授权或出版。上述期刊均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目录为准。 

  2、研究报告为中央部门决策或立法所采纳(需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意见)第一作者计8分;研究报告为省级部门决策或立法所采纳(需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意见)第一作者计4分。    

  3、上述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专著和论文加分需经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并进行答辩。 

  4、研究与技术发明、著作、学术论文类累加封顶为10分。 

  (三)其他类 

   

  1、“其它类”是指学生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方面的特长,有关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2、团队项目排名分先后的,本人得分的公式为:得分=该项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排名不分先后的,本人得分=按前述公式计算出每个人的得分之后再折算成平均值。 

  3、不分等级的省级表彰计2分,国家级表彰计6分。 

  4、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团委和学校学生会主要成员计2分;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一届以上的计1分,其他学生干部(含班干部)计0.5分。本项加分不累加,就高不就低。 

  5、“其它类”累加封顶为8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二)学院领导小组对申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学院组织申请者进行面试考察,秘书作好记录并形成面试考察材料。 

  (五)学院召开会议,综合各项成绩,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学院将通过初选学生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初审核,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七)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政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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