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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参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湘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年会
发布时间:2023-09-27 16:00 作者:于智超 访问次数:0
  2023年9月24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湘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年会在长沙理工大学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由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理论月刊》编辑部、《荆楚法学》编辑部、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湖北省法学会高端智库生态环境法治研究院协办。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教授主持开幕式,向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出席会议的嘉宾以及大会议程;长沙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蒋璟萍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她指出“此次学术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湖湘大地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走深走实搭建了良好平台”;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作工作报告,她总结了过去五年研究会服务湖南省环境资源法治的主要工作内容;湖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良方,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干永平分别发表讲话,期盼两省环境资源法学院研究会为推动学术研究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并预祝会议研讨取得圆满成功;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黄吐芳宣读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据悉,本次年会共收到应征论文140余篇,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程序,共评出一等奖论文7篇,二等奖论文21篇,三等奖论文31篇,优秀奖论文19篇。
    
   我院周训芳教授、向佐群教授、李敏教授、诸江副教授、阳永恒副教授、王蓉老师、尤婷老师等二十余位师生与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30余所高校和实务界的20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长沙理工大学,共同见证这场学术盛会。

在上午的主旨报告中,我院教授、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训芳向大会分享了研究团队的调研成果,作了《林权概念的拓展与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法律路径——怀化市靖州县生态产品经营权登记改革实践的启示》的主旨报告,介绍了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24小时监控系统以及多维生态产品经营权登记模式,提出要准确界定林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正确认识林木的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积极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具体路径。


“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分化和整合”分论坛中,我院教师、中南大学法学博士后尤婷以《论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体系化——以指导性案例131号、132号比较分析为切入点》为题进行汇报,尤婷老师通过对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131、132号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这两个指导性案例性质相同、案件相似,但存在赔偿额度确定上的多层规则、虚拟成本计算不确定性、赔礼道歉适用方式多样性等问题,以至于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在审判实践中并未完全产生预期效果;并提出完善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体系化的规范路径在于确定其核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推动法律规范的有效衔接、优化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创制程序等,从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案例法治保障。


“环境法律制度的守成与变革”分论坛中,我院李敏教授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挑战与发展》为题进行汇报,李敏教授就生态环境赔偿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部分民法上的赔偿方式是不适用于生态环境赔偿制度,以赔礼道歉为例,赔礼道歉在民法中只适用于没有损害物质利益的情况,而生态环境损害并不存在此种情形。向佐群教授担任“环境法律制度的守成与变革”分论坛的评议人,对发言人所作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分享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主持闭幕式。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张旭鹏、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黎梦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谢忠洲、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陈勇副教授总结分论坛研讨情况。


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教授作会议总结,对与会代表的大力支持和会务人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简要回顾和总结专题研讨、争议焦点和讨论成果,并对明年在湖北武汉召开的第四届联合年会表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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